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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二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参评人选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党中央、国务院提出了“建设创新型国家”的重大战略决策,为了贯彻落实好该战略方针,我省积极加强对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培养,并突出发挥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作用,通过开展选拔、资助培养等工作,积极鼓励和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,为优秀科技人才创造适合其成长及展现才华的广阔空间和舞台,以便培养一批“顶尖级”科技人才及复合型人才,引领和促进我省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。
为了做好杰出科技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,现将推荐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凡是申请参加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评选者,由专家或单位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推荐。
2、培养资助的对象为在高等教育学校、研究院所和企业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工作、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。高校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(研究院所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)及副高职或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;企业申请者应具有本科学历和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3、申请者申请的科研项目,研究工作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。并根据科研单位和企业的实际情况,实施进行分类支持。企业申请者申请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;高校、院所申请者申请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。并要求有条件的单位,尤其是企业应给予适当资金匹配。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进行科学技术研究、学术交流、科研基地建设以及发表论文和出版专著等工作。
4、申报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,不受国家和省攻关项目以及各类基金申报名额限制。
5、本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时间从通知下发日开始,申请者须按照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的编写要求》认真编写《申请书》,并与有关附件材料一并装订成册(A4)一式六份,于2006年5月8日前报送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。(有关要求及表格可在网上下载)
网址:http://www.hljkjt.gov.cn/jh/
http://jj.dragon.cn/qn/index.asp
各部门、各单位接到通知后,要积极广泛宣传,并按照《黑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实施管理办法》,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。
联系单位: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
通讯地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516室
邮政编码:150001
联 系 人:韩金华
王建超
联系电话:82632603、82603925
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
二○○六年三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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